考虑我们华艺才行,这一条例我希望能写成法律协定。”
王君闻言脑海暗自挣扎了起来,他的工作室目前一两年内肯定是没有发行电影的能力;
华艺目前的发行实力在圈内来说还是数一数二的,就连后世发行方的老大光线,也是14年才正式超过了华艺;
因此这发行权他目前就算留下来,其实也没卵用,发行权这方面无所谓。
至于作品版权,这个就有点肉疼了;
电影电视的作品版权,这方面的利润绝对是一个大头了;
纯以电影来论,电影下档后,可以把版权卖到海外,也可以卖给电视台;
随着网络视频的崛起,卖给网络视频更是一大笔不小的钱。
可以说,一部电影的版权利润,绝对不会次于电影票房多少了;
甚至有的导演票房很扑街,看似赔的血本无归;
但是凭借作品版权卖到海外等等这些,最后总能大捞一笔,可见版权之重要性。
王君之前本来就想口头上答应华艺而已,前期工作室弱小的时候妥协;
然后后期不需要华艺之力了再顺势收回口头承诺,拿回作品版权;
但明显大王总也不是sb,当然知道口头协定对于资本家来说就相当于是放个屁;
毕竟说的再好听,也不如一纸协议来到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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