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恢复原样。爸爸没有被杀,妈妈也没有死去。
他不介意过苦日子,不介意没有肉吃,不介意总是穿短了一大截的校服被同学们嘲笑,不介意因为拖欠书本费被老师罚站……
他只希望,那两个人即使不快乐,也能好好活着。
“……李晓舒跟大哥在一起,就是妄想着能一步登天,嫁进我们夙家。幸亏爸爸看穿她,将他们逐出家门。所谓有其母必有其子,夙夜年纪不大,心机却重,简直跟他妈一样可怕!爸爸,你瞧着他可怜,资助他点钱好了,可是绝对不能收留他!”
夙夜抿紧嘴唇,听着应该被他叫做“姑姑”的女人无端地指摘自己,依旧面无表情地遥望前方。
正是夕阳无限美好的时刻,黛青色的远山含着一轮红彤彤的落日,如锦似缎的炫彩云霞横陈天际,鼻端飘进泥土、青草的味道以及淡淡的花香,天地间的一切仿佛都撒满了碎金,罩上层柔和的灿金色。
模模糊糊的视野中,依稀看见一道人影,自远处悠悠然走来。
渐渐近了,是个长身玉立、英气逼人的男孩子,双手插在裤袋里,迈着散漫自在的步子,意态闲适。
由于逆光的缘故,夙夜不得不微眯起眼睛。
首先映入眼中的,是利落生猛的短碎发,在金灿灿的斜阳中,闪烁着自然纯正的黑亮色泽。白色运动套装,找不到一丝褶皱。白色阿迪达斯运动鞋,亮白得刺眼。整个人干净得炫目。
夙夜下意识想藏起双脚——或者,干脆把自个儿藏起来?
他也穿着运动鞋——花了十元钱在路边摊买的,破了个洞,还起了毛边,看起来灰突突的,很脏。更不必说身上褪了色、短了一大截的校服。
十六岁的年纪,就算表面装作毫不在乎,其实自尊心也是很强的,再没有比自惭形秽更令人懊恼的。
“你就是夙夜?”少年直直走到夙夜面前,微微歪着头,目光自上而下,将他从头到脚梭巡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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