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伎町。
一家装修豪华的会馆内。
此时整个房间都在滴血。
剩余的活着不多的人在墙角瑟瑟发抖着,完全不敢抬眼去看整个犹如地狱噩梦般的房间。
血肉,内脏,碎骨,还有人临死前惊恐的表情,像是最不可思议的抽象画般剪贴在一起。
足以让任何见过的人终生难忘。
“好的,恩,你这个表情很到位,非常好,来,咔”
“咔”一声清脆的手机照相机按下快门的声音。
一张在地狱般的房间里的古怪合影,就此定格。
合影的人,一个是穿着简陋背心,足以暴露出他身上夸张至极的肌肉的彪形大汉。
从进门到现在,就算是屋子里的灯光有点暗,他也没有打算摘下自己的大号墨镜。
他在那里翻动着老款的诺记手机,看着上面的合影,对着刚刚和他合影的人做了个合十的动作。
“谢谢合作啦。”
其实那个人,已经是个死人了。
他那睁大的眼眸里也丢失了最后一点生命的光彩,只是僵硬地保持着最后被那个彪形大汉强行拉扯出来的诡异笑容。
他也算蛮强》》》》,▼.¢.n△et的了,至少在那个彪形大汉进行这一场恐怖的屠杀的时候,勉强阻挡了他一分多钟,还小小的击伤了一下他。
当然咯,也就是冲着他还能拖住一分多钟,还能做出伤害的份上。
彪形大汉才勉强决定和他合影的,否则的话,他也绝对没有这个兴致。
不过说起来,自己还真是有点弱了啊,以前这种货色根本连自己一根手指都抵挡不了,现在居然可以自己打的有来有回一分多钟?
当然,要是一定要说被一颗足以一下子轰穿一个人身体的拳头打上一分多钟,也算是有来有回的话,那也真算是有来有回了。
“喂,我说泡面,你好歹也出点力吧,到现在为止可一直都是我在干活,你在捡便宜,我觉得很不公平啊。”彪形大汉收起手机,小心翼翼地擦拭了一下墨镜上沾染的血迹,看着整个房间的血肉堆里,那个正在觅食一般的翻找着什么的头大身子小,像是没发育完全的小男孩一样的家伙说。
“啰嗦。”大头的小男孩不耐烦地哼哼了一声,随手一挑又将一块粘连着碎骨的肉块扔飞,一点不在乎的,像是在菜市场里挑菜般翻动着碎尸,不满道,“这些家伙蕴藏的能量也太少了,简直像是残次品,完全不够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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