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he,瑞秋儿,看上去像是个女性名字。
“你们怎么看这些字?”雷斯垂德有些洋洋得意地分析,“之所以被大家忽略,是因为它写在房间里最黑暗的角落,是凶手蘸着他或者她的血写成的,看,还有血沿着墙壁往下流!这就可以看出他绝不可能是自杀——但是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地方呢,我可以告诉你们,看到壁炉上那段烧完的蜡烛了吗?当时它应该是点着的,那么这个墙角在昨夜就是屋子里最亮,而不是最黑暗的地方。”
格莱森撇了撇嘴,“就算你发现了字迹,这又有什么意义?”
“什么意义?这明写这字的人正在写一个人女人的名字‘瑞秋儿’,但是一定被什么事情打断了没来得及完成它。请记住我的话,等整个案子弄清楚以后,你一定会发现一个叫‘瑞秋儿’的女人和案子有关!”
他信心笃笃地完,福尔摩斯却忽然笑了起来,瞬间激怒了他。
福尔摩斯似乎没看见雷斯垂德涨红的脸,不疾不徐地道,“你确实是我们之中最先发现字迹的男人。”
他在“an”上咬重了发音。
他看了一眼低着头的诺拉,继续道,“这个重大的发现自然归功于你,而且如你所,由此当然可以看出这是昨晚惨案中的另一个人所写。不过,我还没来得及检查屋子,如果你允许的话。”
在格莱森轻笑和雷斯垂德不满的目光里,福尔摩斯从衣袋里掏出一把卷尺和放大镜,来来回回走过餐厅,到处仔细端详,甚至还把脸贴在了地板上。他工作得聚精会神,浑然忘我,念念有词,始终维持在一种亢奋的状态里,不时低声惊叹哼哼唧唧,甚至吹起了口哨,这模样看上去让华生想到了一头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
出乎意料,诺拉也参与进了这场猎人间的游戏里——她看了半晌终于有所动作,凑到了墙角里,心翼翼地从地板上捻起了一搓灰色的粉末,仔细看了看,旁边正用放大镜研究血字的福尔摩斯顿了一下,走了过来,仔细观察她指尖的粉末,然后问了一句,“介意吗?”
“请随意。”诺拉,福尔摩斯也捻起粉末,装进了一个信封里,站了起来。
过程中格莱森和雷斯垂德一直抱着好奇又轻视的目光注视他们,他们明显意识不到福尔摩斯所做的哪怕最细微的一个举动也一定富有明确实用的目的,更何况这种游戏一般的举动中,还掺和进来一个性别为女的陌生人。
在福尔摩斯结束观察后,两个人异口同声地问道,“您有什么意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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