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黛尔的歌非常的朴实,沙哑的声线之中带着一股磁性,总是给人一种故事的感觉,总觉得往事就在刚刚发生一样。.
林夕唱起这首歌的时候,他不可能变成阿黛尔,他也不是阿黛尔,他只能是林夕,他也就是林夕。
是用他林夕独特的烟酒嗓唱出了自己的味道,沙哑而又无力的嘶喊。
像是一个饱经沧桑的老男人在诉自己的往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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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歌毕,整个酒吧里的听众们全都听呆了。
同样的一首歌竟然唱出了不同的味道。
在这个流行音乐泛滥,足以淹死许多人的年代,竟然还能够在一个的酒吧里出现这样的一个男人,唱出一首这样一首让**罢不能的歌。
不知道是谁开始鼓掌了,有了第一个然后有第二个,然后是第三个,直至连成一片,经久不息,直至彻底沸腾。
更有经历过一些故事的人眼角含着一丝的泪光,似乎林夕的歌声勾起了他们曾经的往事一般,达到了一个共鸣。
“谢谢!”林夕非常优雅的鞠躬表示感谢。
一个穿着一身黑色劲霸夹克,头大膀圆腰粗老板模样的大胖子吼了一句:“再来一首!”
“对,再来一首!”又有人接着吼了起来。
直到汇成一片整个酒吧里的看客全都在那儿吼。
林夕非常享受这种感觉,被人众星捧月的感觉,他双手下压后道:“要我唱歌也可以,可是我要打赏,赏得越多,我就唱的越好!”
“意思,哥赏你伍佰,给我好好唱。”那个胖老板第一个丢了赏钱。
“我赏一千!”又是一个穿着比较成熟,长得比较端庄沉稳颇具气质的女人甩下了一沓钱。
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
有赏一百的,也有赏五十的,当然还有最大的一个土豪赏了两千块。
林夕心花怒放,他可不会觉得这么赤-裸-裸的讨要赏钱有什么丢脸的。
我唱歌唱得好,你听着舒服愿意打赏,我是靠着本事吃饭,不是求着你赏,你情我愿,仅此而已。
那一沓厚厚的人民币乍一看去也有个四五千千块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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